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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报讯(通讯员黄卫、熊争妍)近日,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开展2023年中高考期间“绿色护考”行动的通知》,就做好“绿色护考”工作作出部署,并从加强部门协作、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监管、积极营造全社会文明护考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。
全省各市、州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,以发布公告或通告、印发通知或方案、召开专题会议、签订责任书等方式,对“绿色护考”工作进行统一部署。
襄阳市召开中高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;咸宁市、孝感市等地印发通告、公告,对管控时间、管控措施、责任单位进行明确;武汉市、荆门市、黄冈市等地对2023年中高考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予以明确;随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与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。
全省各级生态环境、公安、住建、交通、城管等部门充分履行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,制定专项工作方案,成立领导小组和保障专班,建立顺畅高效协调联动机制,全力以赴做好“绿色护考”工作。
中高考即将来临,全省各地各部门,正积极落实落地各项噪声管控措施,全力做好巡查、监管和执法工作,营造和谐宁静的考试环境,为全省莘莘学子考出理想成绩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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