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一节后首个工作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:经查,于富华背弃初心使命,丧失党性原则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;违反组织人事纪律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;践踏纪法底线,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于富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于富华开除党籍处分;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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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简历显示,于富华出生于1963年3月,医学博士学位,曾任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。2018年3月,他出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,兼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,后担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。2022年8月,于富华被聘任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。3个月后的11月21日,将满60岁的于富华被查。
值得一提的是,于富华还是山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2019年至2021年多次主持召开向被巡视单位的反馈会议,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。
当前,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开展。今年2月24日,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,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最鲜明的态度、最有力的措施、最果断的行动坚决查处“两面人”、坚决防治“灯下黑”,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、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。
“上官汇”注意到,于富华是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之后,山东首个被公开通报处分的省级纪委“内鬼”。
除了于富华之外,今日也有一位省政府参事被查。
5月4日上午,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: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刘岩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官方简历显示,刘岩,男,汉族,1964年2月出生,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4年7月参加工作,研究生学历。
刘岩曾任大连市经委(市中小企业局)党委书记、主任(局长),市振兴办副主任,市经信委(市中小企业局、市国防科工办)党委书记、主任(局长),大连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市长助理等职。
2013年1月,刘岩任大连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市国资委党委书记,市委口岸工委书记;2014年2月任大连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市委口岸工委书记;2018年1月换届未提名;2022年1月任大连市政府参事,至此番被查。
此前,刘岩曾被处分过。2016年8月,辽宁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,其中有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刘岩违规用车问题:刘岩任大连市经委党委书记、主任,市政府市长助理和副市长期间,违规向企业借用车辆,违规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。刘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参事被称为党委政府的“智囊团”,参事工作是政府听取民情、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。
据2010年开始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》,参事应该发挥参政议政、建言献策、咨询国是、民主监督、统战联谊的作用。参事需要履行下列职责:围绕本级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,了解、反映社情民意;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、建议和批评;对有关法律文件草案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;承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政事儿、上观新闻等
栏目主编:赵翰露
文字编辑:李林蔚
本文作者:上官汇
题图来源:上观题图
图片编辑:苏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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