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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东莞交警:
3月9日凌晨4时43分许,东莞交警大朗大队接一群众报警,称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乘客李某行驶至巷尾村道崇文一巷时,被一电动三轮车追尾碰撞,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乘客李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。
接警后,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。现场勘查发现,肇事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王某身上散发浓烈酒气,涉嫌酒驾交通肇事。经对王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,其结果为258.65mg/100ml,属于醉酒驾车交通肇事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东莞交警提醒,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,酒后或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。作为驾驶人,切莫心存侥幸,冒险酒驾醉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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